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校園安全維護與管理

校園安全維護與管理
警衛室校園安全系統


校園監視器

校園開放規則

校園開放規則

家長接送區標語

校園監視器系統


校園監視器系統


校園監視器系統


消防警報系統


高中部警民連線系統


國中部警民連線系統



警民連線系統



AED 系統

班級財物清點

1.  每學期初皆會發「班級財務清點明細表」,請各班總務股長務必確實清點,並請導師簽名後交回總務處。
2.各班應善盡保管情形,如在學期中有非正當使用而造成毀損或遺失之情形,將由各班負責賠償。
3.各班如學期中有增加或減少財物之情形,應增寫「班級財物增減單」,註明增減項目,經導師簽名後,送總務處辦理。
4.班級教室鑰匙於每學年開始向總務處領取,學年結束前繳回總務處,寒暑假期間非屬輔導課班級,不得進入教室內。
5.由總務股長負責督導確認班級財物使用狀況,財物清點表登載不確實,導致期末財物點收有誤者,由該班自行負責賠償。

課桌椅維修時間

1.各班之課桌椅已全面編號,並登記使用同學保管,如須更換請至總務處辦理變更。
2.年度結束更換班級時,不可將桌椅移至新班級。
3.班級課桌椅在「班級財物清點」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損壞情況,如有,應先通知總務處進行維修。
4.經班級財物清點確認後,始通知有損壞情形者,總務處將追查損壞原因,如非屬人為破壞,則由總務處進行維修;如屬人為惡意破壞,則依公物毀損辦法賠償外,並送學務處辦理懲處。
5.零星個人:每星期一、四的第一、二節下課拿至地下室維修間,現場維修。
6.班級彙整:班級欲維修之桌椅量超過4張以上,請總務股長事先調查,再至總務處預約時間,利用上外堂課前之下課時間,先將桌椅拿至地下室維修間,待上完課後再搬回。
7.課桌椅不可在未告知的情況下,直接拿至地下室維修間,若因此造成課桌椅遺失,應負責賠償。
8.如屬非正當使用造成毀損,無法修復者,應先填寫「公物報賠單」,經導師簽名後,再至總務處繳交賠償費,將毀損桌椅搬至地下室領取新的桌椅。

公物報修及賠償

公物報修及賠償


1.同學對於學校公物應愛惜,並善盡維護保管之責。
2.班級發現教室內之公物有損壞情形者,如屬緊急狀況,應先通知總務處緊急處理。
3.如非屬緊急狀況,則請導師上網填報,總務處會儘快派人維修。
4.總務股長負責檢查教室公物使用狀況,如有損壞情形,應儘速通知導師上網報修。
5.對於故意損壞學校公物之同學,除辦理賠償事宜之外,將送學務處辦理懲處。
6.公物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損,應填寫「公物報賠申請單」,經導師簽章後,送交總務處辦理賠償手續。

物品及鑰匙借用

物品及鑰匙借用

班級向總務處借用物品或鑰匙,應先至總務處拿物品借用單或鑰匙借用單,並經導師簽名後,始得借出,並於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借用油漆及刷子


借用油漆及刷子
1.班級借用油漆須事先預約,當日借用,次日下午3點至地下室工具間領取,歸還時,應清洗乾淨,並先行告知總務處,統一於下午3點送回地下室工具間。
2.借用同學至總務處填寫「物品借用單」,經導師簽名後,始得登記借用,每次領取油漆最多半桶,刷子2支。
3.已預約借用油漆及刷子之班級,逾期未領取者,須重新申請借用
4.借用期限為7天(含星期例假日),逾期未還者,同時二週內不得再借
5.借用之油漆桶及刷子應放於教室內,經發現置於教室走廊或洗手台下方者,一律收回,二週內不得再借。
6.借用班級不得將刷子轉借其他班級,如有遺失借用班級負賠償責任。
7.油漆桶或刷子遺失毁損,由借用班級賠償。

窗簾使用及保管

窗簾使用及保管
1.使用時機:
◎日曬時  
◎在教室觀賞影片時,其他時間均須打開不可將窗簾拉上。
2.窗簾打開時,一定要用窗簾帶勾住,不什麼鉤在窗簾桿之圓洞內,不可漏掉,如因吊掛或使用不當致窗簾桿損壞,由班級負賠償責任。
3.各班應指派值日生在放學時檢查窗簾是否依規定打開並用窗簾帶勾住。
4.班級不遵守窗簾使用規定,經勸導並通知導師三次後仍未改善者,沒收窗簾不得使用。
5.窗簾的清洗及保管依本校「窗簾使用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