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課桌椅維修時間

1.各班之課桌椅已全面編號,並登記使用同學保管,如須更換請至總務處辦理變更。
2.年度結束更換班級時,不可將桌椅移至新班級。
3.班級課桌椅在「班級財物清點」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損壞情況,如有,應先通知總務處進行維修。
4.經班級財物清點確認後,始通知有損壞情形者,總務處將追查損壞原因,如非屬人為破壞,則由總務處進行維修;如屬人為惡意破壞,則依公物毀損辦法賠償外,並送學務處辦理懲處。
5.零星個人:每星期一、四的第一、二節下課拿至地下室維修間,現場維修。
6.班級彙整:班級欲維修之桌椅量超過4張以上,請總務股長事先調查,再至總務處預約時間,利用上外堂課前之下課時間,先將桌椅拿至地下室維修間,待上完課後再搬回。
7.課桌椅不可在未告知的情況下,直接拿至地下室維修間,若因此造成課桌椅遺失,應負責賠償。
8.如屬非正當使用造成毀損,無法修復者,應先填寫「公物報賠單」,經導師簽名後,再至總務處繳交賠償費,將毀損桌椅搬至地下室領取新的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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